2008/11/14

The U.S. vs. John Lennon(2006)-(台譯: 美國和約翰藍儂)觀後感

劇情簡介:
本劇為音樂類紀錄片,記錄了1966年至1976年期間,The Beatles的主唱John Lennon從音樂藝術家到積極參加反戰活動,力求和平。裡頭提及了美國政府試圖消滅John Lennon的聲音而施加的壓力。《The U.S. vs. John Lennon》表明在美國歷史上這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,這些問題和鬥爭時至今日仍然適用。

觀後感:
對我而言,John Lennon以不再單單是The Beatles裡面那個John Lennon,敢做感言的民主鬥士!一條漢子啊~~

自由到底是什麽?
這確實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,甚至敏感,對於台灣人該如何談論自由這件事?只是單純言論自由或是民主自由嗎?或是集會遊行自由,新聞自由,什麼都要談自由民主,這很難給一個尺規鑑定,不然台灣現在不會那麼亂,為了一個遊行和抗議搞的烏煙瘴氣。今天看了本片,帶一點點感慨和悲傷結束將近100分鐘的紀錄片,真正的民主鬥士都是孤獨的,我們也得承認大部分人都是冷漠的,安於現狀,害怕大禍臨頭,但是總有一些人,懷揣著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熱情,勇敢地站在了前面,他們或許是天真的,或許失敗了,但是就像一盞明燈照亮著後面的路,告訴人們,還是有人在追求真正的民主,還是有人對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敢於站出來抗爭,還是有人在相信“和平,愛,自由”這些現在看起來華而不實的口號,還是有人爲之獻出了生命。

對於John Lennon來說,他的語言就是音樂。而作爲一個和平主義者,在他帶領百萬反戰主義者高唱"Give peace a chance"的時候,在這個令人感動的場景中,John Lennon並不想聚集人民的力量,並不想對抗美國政府,他僅僅是想說出自己的想法,享受著作爲一名美國公民應當爲它所付的責任。

不難看出John Lennon算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媒體人,不用激動的抗爭暴力,文明手段透過嚴厲批判歌曲及透過談話性節目訪談大吐不滿,甚至透過行動藝術舉止(Hair Peace and Bed Peace)挑戰美國帝國主義,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戲碼,不見得小蝦米會吃虧,他多方面舉動不但吸引了媒體的目光,更讓自己活躍舞台也刺痛了白宮裡面那個坐立難安的總統大人。

當時的美國,情況跟現在台灣差不多,一團亂,瀰漫著一股對政府的不信任,越戰正在如火如荼,國內民權運動的聲浪高漲。John Lennon帶著伴侶Yoko Ono,加上他自己反叛倔強的性格。他反戰,反對暴力活動,提倡和平,烏托邦主義者。這些在今天的語境之下顯得荒謬的想法,即便在激進、風雲突變的60年代,也並非想象中那樣容易接受。事實上,在電影裏面,你會發現。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之下,讓一個"藝人"站出來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,而且是和白宮相左的立場,是和左派激進分子,民權運動活動家一丘之貉的立場,是多麽的困難。

美國政府最大的敵人從來都不是恐怖分子、共産主義者、納粹、三K黨或者毒品,而是那些善於用他們富有激情和智慧的語言團結人民的和平主義者。

當我再次聽到John的「Imagine」鋼琴優美前奏響起,我很感篤定這首歌不是口號也不騙錢的歌曲,而是用生命換取的自由宣言。





電影預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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