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7/26

The Jimi Hendrix Experience - Live At Monterey(2007)-(台譯:蒙特里現場演唱特輯/吉米罕醉克斯)觀後感

劇情簡介:
Jimi Hendrix獲得機會在這場 20 萬人的大型音樂節表演,時間是 1967 年 6 月 16-18 日,地點在加州的Monterey。

觀後感:
雖然這場演出早已成為搖滾史上最令人神往的傳奇之一(詳參馬世芳舊文"那柄火焚的紅吉他")(註一)

基督教徒的神是釘在十字架上受苦受難的白人,佛教徒的神是坐在蓮花寶座上的寬厚慈祥的菩薩佛陀,而搖滾信徒心目中的神則是一位瘦削的、有著憂鬱的大眼睛和爆炸式卷髮的黑人Jimi Hendrix。不僅搖滾樂迷對他頂禮膜拜,許多搖滾巨星也奉他為英雄、偶像。人們把他和愛因斯坦、畢卡索、卓別林相提並論,他們都是偉大的左撇子。

Jimi Hendrix這位老兄的風光偉業,對於愛樂者相信並不陌生才對,熟絡搖滾樂史的朋友相信皆可道出一套關於內容完全不同的Jimi Hendrix故事,Jimi充滿傳奇性的生平點滴,彷彿天方夜譚般奇幻,更有如神話般令人著迷的神祕,最讓人津津樂道的就是這場著名的Monterey演唱會表現,彷彿當下知名劉謙魔術師在台上出神入化的變起魔術,一愣一愣騙得大家傻呼呼張開口癡呆樣,說是魔術更貼切形容應該是說幻術,明知道他彈得是Fender Stratocaster吉他,卻讓人看不著他玩弄的把戲名稱,彷彿史前人類看到火花般驚訝。

平時Jimi為人非常真誠,寡言少語,有點害羞,跟誰在一起都顯得那麼謙卑。當他聽到Albert King、Lightning Hopkins等人的美妙音樂時,會興奮得眉飛色舞。當他在臺上表演時更完全變成另一個人,熱情奔放,完全投入到音樂中。Jimi不會讀譜,也不會記譜,也許這使他更能投入於音樂本身。當時可能還沒有專門為左撇子設計的吉他,Jimi就用左手彈奏“右手吉他”,從第一弦到第六弦全部倒轉。當時在美國尤其是南部,人們迷信左撇子是邪惡的、不吉利的,Jimi少年學吉他時他父親就不許他用左手彈,所以當著父親面他會象大多數人一樣用右手彈,等父親一轉身他又換回左手。這樣他學會了左右開弓,然而他還是習慣用左手彈吉他。這使得他在彈奏電吉他時聽上去有些特別,再加上他的手指特別長,有些非常巧妙的吉他效果直到今天還無人能仿傚。有人專門分析過Jimi作為左撇子對他的音樂有什麼影響:一般來說左撇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比較強,這對音樂創作很有好處;左撇子的大腦左右半球的內部聯繫更活躍,因此自由聯想能力也更強。熟悉Jimi的人曾說,Jimi的頭腦裏總是充滿音樂,有時跟他談話會發現他並沒在聽,或者吃飯時他拿著勺子的手突然定格,過好幾分鐘才回過神來,那是他被自己腦中飄忽不定的紛紜思想給迷住了,往往是音樂構思之類的思想。

本片電影很單純的記錄著1967 年Jimi在Monterey的一場演唱會過程,整部電影幾乎沒什麼複雜劇情和角色,幾乎是Jimi Hendrix獨腳戲的鏡頭,甚至團員 貝斯手Noel Redding與鼓手 Mitch Mitchell鏡頭皆少得可憐;電影開頭,街頭畫家透過經典《Purple Haze》歌曲為背景,彷彿被傀儡被牽引般拿起紅色油墨、黃色油墨、白色油墨瘋癲的往牆壁上抹塗,紅的狂野黃的亮眼白的直接,看似隨意噴灑卻隱約嗅到圖案雛形,隨著音樂變奏緩行,畫家動作也時快時慢,漸漸那熟悉臉龐既然出現,Jimi Hendrix彈吉他陶醉的神情太經典,一滴一畫漸漸呈現眼前,也揭開電影序幕……。

從開場的《Killing Floor》始,Jimi便毫不留情的宣洩其迷幻吉他音流,聽得過癮之際,感動之情更油然而生;以隨性唸說方式重新演繹民謠之父Bob Dylan於1965年寫下撼動人心經典《Like A Rolling Stone》,長達六分多鐘表演,不斷加入精彩絕倫之Solo橋段;熱血沸騰的《Rock Me Baby》,Jimi的狂野指法在此曲裡頭表露無遺;1967年首度衝進美國流行榜Top65及英國金榜季軍關鍵作《Purple Haze》,Q雜誌選入「百大最佳吉他名曲」第一名、滾石雜誌「史上五百首經典歌曲」佔據第17名;最後翻唱英國搖滾樂團The Troggs暢銷大作,同能倒影出Jimi狂放寫照的《Wild Thing》曲畢後,仍久久不能自己的迴盪在Jimi建構之音樂情緒中無法回神!

或許幾句字眼是無法筆墨這場演唱會,太多細節情緒包含在鏡頭裡,包含當時現場台下每一個觀眾和現在螢幕前的每個人心,都已經被當下Jimi Hendrix給綁架走了,一去不回,但也心甘情願;當天Jimi Hendrix,完全將吉他彈奏方式在舞臺上發揮得淋漓盡致,更可以說顛覆所有當時吉他的限制,他沒有一眼正視著手上的吉他,完全是閉著雙眼或是遠觀著台下觀眾,幻術就這樣眼睜睜發生了,他可以在背後彈、跪在地上彈、用牙齒彈、親吻吉他、拿吉他摩擦音箱、砸毀吉他,說粗口點,他甚至強暴了吉他,讓吉他發出淒厲聲響,任何意想不到的創意都可能在瞬間出現, 1967 年 3 月 31 日的一場表演中,Hendrix 竟在臺上燃燒吉他,將氣氛帶到最高潮,有些觀眾看得目瞪口呆,有些則驚叫連連,是藝術、創意?還是噱頭、壞模範?人人心中自有衡量標準,不過此舉在 40 年前堪稱大膽。隨後,因為同時還破壞了擴大器與其他舞臺設備,Rank 劇院的經理警告他不要太暴力。

有人說吉他是男性性器的象徵,指的是應該是電吉他,木吉他有一個較大的弧形共鳴箱,象徵女性的胴體,吉他手總是將它“抱在胸前,輕輕撥弄”。電吉他則頸部變得很長,而原來的共鳴箱部分變小(成為陰囊的象徵),吉他手也改把吉他掛得很低,在小腹接近下體的部位,而且呈一個角度,好像他熱情玩弄的是一個巨大的“電陰莖”。你看Jimi Hendrix知道怎麼一回事,挑逗、性感、危險、遐想的不斷扭動腰部,甚至彷彿性愛動作的擺腰動作,跨在電吉他上頭,騎著它(她),馴服它(她),宣示著搖滾樂是危險的,也是性感無比。

(註一)網站連結:http://blog.roodo.com/honeypie/archives/709330.html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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